总的来说javaeye的robbin在一些方面还是我非常欣赏的技术作者,尤其在ror方面他的一系列文章对我的帮助都很大。不过今天他发的这篇blog,为什么说OpenSocial只不过是一个PR Scam(公关骗局)?,写得实在是不靠谱了一点。本来想到javaeye原贴下反驳一下,但是鉴于风闻robbin同学一些做法,我还是想保护好我的javaeye账号,于是乎,就写在这里,虽然我的水博是没什么影响力的,但是至少看见了的同学们不至于被robbin的文章误导。
总的来说就只有一点,robbin同学完全不知道什么是OpenSocial,他看一眼google的文档(还没看全)并且去网上搜索了一些相关的评论(还都是一些很早期的评论)就开始写下了上面那篇blog。文章中他提了OpenSocial的三点问题,其中第二点确有其事,剩下两点完全是出于臆想。
第一点说,OpenSocial的widget和Facebook中的app能力相差很远,这个完全是错的。。。虽然两者实现方式不同,fb是基于fbml(其实也有iframe的实现),而opensocial是基于iframe,但是两者的能力几乎是一样的。OpenSocial也有RESTful的接口(显然robbin同学没有好好读文档),同时它的widget也会跨域js调用进行了封装。说什么“OpenSocial仅仅是一个xml文件而已”完全是错的,这就像说“fb app仅仅是一个fbml文件”一样可笑。。。像fb app一样,OpenSocial gadget可以连接一个完整的第三方网站。OpenSocial gadget只是网站在OpenSocial SNS上的一个呈现,这个呈现像fb app的呈现一样可以帮助你的网站利用SNS传播。
至于第三点,因为第一点是臆想,所以第三点也是。只要OpenSocial能实现,它带给SNS网站和第三方应用开发者的好处和Facebook platform是一样的。
当然不得不说第二点是对的(显然robbin同学的java背景可以很容易的帮他想到实现异构性这点)。SNS网站一定会(MySpace已经)通过向OpenSocial中加入私有扩展使自己差异化,像往常一样,“一次编写,到处运行”永远是个梦。然而这不妨碍SNS网站引入OpenSocial,而这确实能为第三方的网站带来好处,因此第三方应用开发人员就必须面对这一切。就好像虽然跨浏览器兼容性是个噩梦,但是基于ajax的富客户时代还是到来了。
最后随便说一点自己的感想,作为一个技术blogger,特别是一个在一些社区还算有影响力的技术blogger要有自己的操守。毕竟你说的很多东西,会被社区里一些不是这个领域的人当真,这会产生很大的误导作用。特别对于一个新出现的东西,如果只草草看了一晚上文档以及一些已经没有时效性的blog评论,就写这么nb的题目的文章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ps. 又仔细看了robbin文章的最后一段,我发现其实这很有可能是帮facebook写的一篇软文,从这个角度说,这篇文章写的相当不错。虽然细节技术经不起推敲,但是题目nb,内容又显得微言大义,传播性和影响力绝对是有的。非常的好。恩,非常的好,技术软文的典范。
opensocial就是open的social。。。或者说google搞的一个类似facebook platform的规范
软文多好,说不定人家是受Review Me之托呢…
大牛啥时候给科普一下啥是OpenSocial?
软文算不上。
Google 的OpenSocial还看不到更为具体的东西,说是雾件倒也不扯淡的
博主 对 Fenng 的回复: 2008-06-18 11:26:28
说软文有开玩笑的成分。
不过opensocial反而转移了大家的视线。fb确实提出了一种新模式,值得高看一眼,但是MySpace、Hi5这些有能力也肯定会想办法复制这个模式。opensocial降低了复制这个模式的门槛。但是如果说opensocial不成功,fb就一统天下了,这个未免太像软文论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