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觉得小说创作也有着演绎和归纳的区别。所谓演绎型创作,作家先是发现生活隐藏的某些“真相”,然后他们把真相推演到逻辑和情感的终局,接着再根据得到的极限状态来构造故事。比如加缪的《局外人》,加缪意识到人和世界的疏离、意识到荒谬,他以此为起点“演绎”出和世界完全疏离、看穿一切荒谬的莫尔索,再围绕莫尔索开展情节。
通常我们以为的那些深刻的、揭示了一些什么的作品,往往是“演绎”。因为当作家沿着真相演绎时,他们便获得了抽象的角色、环境和事件。这些抽象的要素更易为读者体会。然而正因为它们是抽象的,它们也是容易被误读的。就好像刚一进入《局外人》——“妈妈死了。……我不知道。”—— 读者体验到的往往不是“疏离”、“荒谬”,而是“冷漠”、“行尸走肉”——纵然莫尔索对生活保有自己特殊的热情。
也许正是这原因,在这些演绎之外,我们还需要那些归纳出的作品。虽然“归纳”的作品局限在作家亲身的体验甚至是自身的经历,而且可能只是被现实主义的手法还原,但这不意味它们仅仅是写实的切片。那些琐碎的生活细节背后,往往有着和演绎作品同样的洞见。它们默默诉说着,那些“深刻的真相”是怎样遍布于我们的生活。
理查·赖特(Richard Wright)的《黑孩儿(Black Boy)》便是这样一部归纳式的作品。它作为依据作者自身成长经历写就的自传体小说,向读者展示了二十世纪初美国南方黑人处境。而另一方面它又有意无意间成为“局外人”荒谬与困境的实例。
《黑孩儿》采取一般的顺叙结构,讲述了主人公理查从童年直到前往美国北方的成长经历。细读起来,根据不同的叙述风格,小说可以分为前后两部分。这两部分之间以第三章,也就是理查离开克拉克舅舅回到外婆家为分割。在前一部分里,叙述者是未成年的孩子理查。因为幼年理查经常不能理解身边发生的事件,这导致这一部分的叙述模糊不清,我们只能大概了解其童年父母离异后几经迁徙的经历——不断搬家本身也对未成年的主人公认知周遭事物造成障碍。在第三章过后,小说的叙述开始有了成人的理智和清晰,这源于理查年龄的增长,以及在外婆家获得的“稳定生活”。
“十二岁那年,当我还没有上完一整年学时,我就有了一种任何经历都无法磨灭的人生观;……我深信,只有当一个人奋力从毫无意义的苦难中强行索取意义时,生活的意义才会出现。”
这是小说第三章结尾,其后主人公的叙述开始包含大量的内心活动和反思,取代了前一部分中事件与事件之间类似童谣或诗句的间隔段。
之所以讨论小说两部分间叙述风格的变化,是因为作者通过这种变化划分出理查颠簸的童年和相对稳定的少年。正是这两阶段迥然不同的生活经历,造成了主人公身份认知的障碍,使其沦为自身生活的“局外人”。
虽然小说题目是“黑孩儿”,但可以发现在小说前一部分中,幼年的理查并未对其黑人的身份有很好的体认。频繁的迁徙中,他不能和周遭的黑人建立起长久的联系,而对白人的印象主要停留在母亲话语建立的恐惧中。而当故事进入第二部分后,理查猝不及防地开始以成人的姿态面对世界,特别是当他因为经济原因需要频繁接触白人时,他发现自己无法像那些从小就跟白人打交道的黑孩子一样,自然地适应“白人世界”里那些黑人需要遵守的不自然的规则。
“‘你偷东西吗?’她严肃地问我。
我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克制住了自己。
‘有什么值得好笑的?’她问。
‘太太,假使我是个偷儿的话,也决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气得脸通红地说。
我在白人世界里呆的最初五分钟已犯下了一个错误。”
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主人公不断犯下类似上面的错误,过程中他不断反思自己为什么不能像其他黑人一样“守规矩”。他最后结论于:因为自己在幼年时错过了将应对这些规则变为自发反应的时机,之后他虽然可以通过模仿来假装自己是个“正常”的黑人,但是一旦松懈他就可能暴露“本性”,进而给自己带来灾难。
到这里我们已经可以从理查发现莫尔索。他们同样狼狈地应对世界强加给他们的规则。一方面他们认识到这些规则的荒谬,另一方面遵守这些荒谬的规则又是他们继续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加缪演绎出的莫尔索并不是特殊的人。理查·莱特告诉我们,莫尔索可能是黑人。我们同样可以在其他作品中发现他是白人、黄种人、男人、女人。实际上当我们在各自的生活中以后退一步的姿态观察我们自己,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又一个的莫尔索。然而另一个角度上讲,加缪的莫尔索又是一个最为特殊的个体,因为他集合了所有人的困境和勇气,以至于孑然一身地挑战整个荒谬的世界。
回到《黑孩儿》,我们还会注意到这部小说的结尾不同于《局外人》,它包含了一个给人以通常意义上美好希望的结尾:理查“挣到”了钱,买到火车票,逃离南方,北上面对“新生”。然而如果我们进一步了解这部作品的背景(正如耶鲁大学的开放课程“1945年后的美国小说”中提到的),这一希望是当时编辑强加的。作者理查·莱特在给编辑的信中指出,逃离南方的黑人事实上是难民,因此他们的故事中并不包含这种希望。但最终在40年代出版的《Black Boy》中还是使用含有希望意义的结尾(为此甚至删去了手稿后一半的篇幅——理查北上后的生活)。我以为这是关于《黑孩儿》所有值得言说的事情中最吊诡的一件——小说主人公理查获得了某种逃离小说中荒谬世界的希望;其代价是小说作者理查对现实这个荒谬世界的妥协。
《局外人》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指出了人悲剧的必然性——就像《黑孩儿》,当编辑视图在某些地方创造希望时,他同时收获的还有更大的荒谬。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对这种悲观论调做出反驳,为此他赋予了人在荒谬的世界里最“激昂的自由”——定义人性的自由。遗憾的是,现实中,我们更多时候就只发现了荒谬,却很难体味随之而来的自由以及那种“严峻的乐观”。因此我们就都只是在这,顺着人流奔向十字街口的刑场,那里并没有绑缚所谓的“局外人”,但人们就那么站着,对着空荡荡的绞刑架。
他们可以觉得这一切很荒谬,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发出了仇恨的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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