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这么个人,经常是一见到啥新闻(尤以社会、娱乐新闻为甚),三句之内便有言:“这炒作吧”。这两天身边之人未在,却偏偏又在网上见到不少炒作论。一时之间,诛心之剑光刀影,好不热闹。搞得我也想藉此谈谈炒作。
“炒作”这词,又“炒”又“作”,前身倒八成是个炒股用语。不过这里不追词源,《现代汉语词典》里解释“炒作”为:“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而通过媒体做反复的宣传”。分析分析这解释,看到“炒作”这回事,动机是“扩大影响”;手段是“反复宣传”;渠道是“媒体”。这解释原没问题,可自打有了互联网,但凡沾着“媒体”两字的话都变了调。
互联网号称“新媒体”。这下可不得了,原来“通过媒体”是多了不得一件事呀,可如今宅男如你在电脑前发个帖子也算得上是“通过媒体”了。接下来“反复宣传”这事更是好办。原先你怎么也得雇上百十来号人到处喊去。现在倒好,稍不留神就有成千上万人把您的艳照传的全世界都是。于是乎,如今但凡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东西,都在“通过媒体做反复的宣传”。所以能不能定“炒作”罪也就全看动机——看您是不是想“扩大影响”了。
这种“以动机定罪”不是新鲜事,后汉书里就有“诛意”一说——也就是后来的“诛心之论”,可见古人对此就有所提防。诛心之论很容易导致不顾事实只以论动机定善恶,更恶劣的就成了颠倒黑白的手腕。后一种恰如“炒作论”者所为。今天的炒作论者看见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上去便是一句“炒作”。那暗含的意思是,你就为多吸引点眼球,你说的再对,那也是居心不良所以不值一提,甚至不值一听。
“诛心”本也未必全错,经常的我们还靠着诛心来去伪存真。可如今大家的言论自由已经可怜到如此地步,好容易有人顶风作案,如果还忙着拿“炒作”诛心,那未免让人猜测其心可诛了。其实以我等屁民今日所见所闻之范围,炒作论于我等大抵弊多利少。至少对于言论,以我之见还是不妨功利主义些。一篇文章,妙则存之,劣则去之,若能分清优劣,又何必诛意。
改成段子就是,松岛jj到底是为爱裸天涯,还是纯粹讨生活,这丝毫不该影响你的硬度。怕只怕您天生ed起不来,偏又讳疾忌医,就学会大扣炒作帽子,一番超然世外的神秘气。结果还是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