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只代表个人观点,
决无有人身攻击之意。
关于防守,是与进攻对立的。对它,一般人会有一些误解。
进攻上无论是团队配合,还是个人即兴发挥,在人们眼中都是一种艺术,是唯美的。而防守总是努力将其扼杀,于是人们常常以为防守就是一种破坏。
所以在低层次的足球中,强的人打前锋,弱的人打后卫——所以在这六年中算后卫的人有一大堆,而足以挂齿的却只有寥寥几人而已。
其实防守绝不只是一种破坏。在球场上,如果进攻可以靠一人之力的话,那么防守完全是一种团队合作。当你看一场高水准的足球赛时,注意防守时每个人的站位,你会发现那是很精妙的阻断了几乎是所有的线路,五六个人就可以控制整个球场的空间,是在瞬息中的料敌先机。
进攻是一种艺术,好像画家作画,在画布上挥洒自如。而能在每一笔下笔之前,就知道落笔的地方,使画布上无落笔之处的——这就是防守。
第一个说王凡。王凡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后卫,这很奇怪。他的水准初中算很高,升学以前一定踢过球,可不知为什么会打后卫——可能与性格有关。他的技术非常全面,感觉上没什么漏洞。身体柔韧性很好,速度力量一般。制约条件是身高,如果打中卫对于制空会很累(好在头球还可以),可感觉上又不是边卫,所以很矛盾。上高中以来似乎没有一起踢过球,就初中的印象而言,感觉上防守意识不很好。从宏观的防守方法上,王凡是那种防人的防守(管人不管球,防突破,不防传球),这种方法很练基本防守技术和反应(我就是这么练出来的)。但作为一个团队,这种方法就没什么意义了。不过也可能因为那时别人的意识都达不到标准,毕竟对于协防、夹击这些高级防守方法,是需要团队配合的。总体上讲,王凡还是一个非常好的后卫,又是初中时被洗协所推崇的队长,所以写在第一位。不过在后卫的其实综合评定中如今已经不能算最好的了。
齐飞初中时是一个二流前锋(实话实说),高中开始打后卫。环境有时确实很培养人,高中去了人大附中,对他的提高帮助很大。再加上长个,身体条件已经相当硬朗。头球在六年中这些人最好,在防守的制空方面起了弥补作用(其他这些后卫不是不会头球的,就是身高不行)。飞子的防守方法与王凡是完全相悖的,是以抢球为第一目的,对其他人的协防、补防要求很高。这种方法如果整体能力达到,是有很大威力。从技术方面讲,齐飞更多是一个盯人中卫,范例是`96 Euro Cup中鼎盛时的Germany的"铁橡皮膏"Koller,身体硬朗有力(对于一个后卫这其实至关重要,不过因为我们现在的水平所限这不很明显),技术上大开大阖,简洁实用,速度体能尚可。但如果打拖后中卫,感觉上就差一些。另外还可以冲上去打高中锋,着急时"高举高打"很有效。同样是后卫,飞子与我走的是相反的两个极端。
(我个人认为虽然都是后卫,但从综合实力方面讲我和齐飞确实没有可比性。齐飞是刚性的后卫,而我则是柔性的后卫,踢法是有本质区别的。下面这部分试飞子代笔,括号中的话是我加的。)说实话,很难给赵祺一个准确的位置。助攻型的边后卫,清道夫型的自由人,盯人中卫,他都打过。甚至在王凡退役后,他一度担当后腰的重任——虽然很失败。这也说明他在后卫线上还是很全面的。在初中三年里,赵祺在4班的作用还是十分显著的。到了高中,随着俞浩,周宙,陈克终,齐飞——暂且算我一个吧——等人的离开,原4班的足球水平日趋下滑。赵祺的防守能力也停滞不前甚至有走下坡路的趋势。(事实上初中三年中我的防守思路始终是跟着王凡的走,这一直延续到高二上半学期——而后我开始尝试调和王凡和齐飞的防守方法。如果我在高一联赛时有现在的观念——并不是技术,我相信可以在当时摆脱困境。但在当时我的领导能力还不足以领导这个班,而我又没意识到,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再后来,随着去工体地坛踢野球的次数增多,赵祺踢球的整个观念似乎都发生了转变,开始加强了自己的传球、组织能力。到如今他似乎已经不太像一个防守队员了……
开始忘记了程辉,后来别人提醒才想起。因为在初中他的确可以写一写,而进入高中以后一是很少再踢,加上又没什么进步,于是便几乎不值一提了。一开始我说过防守也是艺术,那是高级的防守。而程辉的意识是很不够的,于是他的防守更是一种破坏。体能很好,启动速度也可以,加上身体很结实,力量很好,作为一个拖后中卫,遇到危险球就大脚向前开,还是能够做得很好的。在这方面身体是起了很大作用的。至于技术,便很不过得去,可以说是不会踢球。所以在初中大家水准都不够时,他能发挥一些作用,而到了高中便没什么用了,几乎被我遗忘了。
关于其他的后卫,我在此也提几句,几句而已,因为他们的水准确实还有很多问题。肖夏算一个后卫,仅此而已,反应还行,但身体太单,而且什么假动作都吃,很成问题。徐云建踢球太小心,也太害怕,个高却总把重心放得很低,形象地说就是在"坐着踢"。总之还是那句话"强的人打前锋,弱的人打后卫"。除了开始说的三个人可以说是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如果和所有人一起大排名的话也许都可以进前五,其他的则还差很远。
霏昀
2002.08.2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