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木马城堡 – rabbit's restaurant

兔子爱德华中午睡觉时不小心压到了自己的耳朵。于是他醒来的时候觉得耳朵麻麻的。今天爱德华只午睡了一小会儿就起床,因为他知道今晚会有很多人光临旋转木马城堡。

爱德华穿戴好服务生的衣服,肥大的裤子、翻领T恤外面再套上一个大大围裙。在镜子前仔细地把自己的两撇小胡子梳理好。然后就去检查餐桌是不是工作正常。“火鸡。”爱德华拍了拍桌子。热气腾腾的烤火鸡出现在桌子上。“香蕉慕斯。”爱德华对着另一张桌子说。啪。桌子上摆上了好大一杯草莓冰激凌。爱德华皱起眉头。他仔细地看了看桌子表面,然后俯下身钻到桌子底下。原来是桌面下方有一道小裂纹。爱德华急忙跑到阁楼上翻箱倒柜地找出胶水,接着下楼又一次钻到桌下把裂纹粘住。“炒面。”这一次一切正常了。

检查完餐厅,爱德华又去察看乐器,帮钢琴调了音,然后去看看那个脾气古怪的壁炉今天有没有罢工,等等等等。忙了一圈,爱德华最后来到城堡的中央。那个标志性的漂亮的旋转木马坐落在这里。“呢呢姆拉尔……”爱德华正要念驱动木马的咒语。嘀嘀,门铃响起来。客人已经到了。哎呀,刚才修餐桌浪费了好多时间。爱德华没有办法,只好跑去开门。今天最先来的是一对情侣。爱德华记得这个戴帽子的女生,不过上次她的男朋友好像不是今天拥着她的人。爱德华接过他们手中的伞——早上太忙了居然没有发现外面下了好大好大的雨,然后把他们引到餐厅落座。

人们陆陆续续地来了。轻柔的曲子开始演奏,壁炉烧起来,一道道菜出现在餐桌上。人们开始用餐、交谈。不一会儿又开始跳舞。时间晚了起来,人们就聚集到城堡中央,小孩子们跳上旋转木马。当当当。午夜十二点。木马上的彩灯亮起来了,五颜六色的,很漂亮。然后开始旋转。骑着马的小孩子们开始兴奋地喊叫。木马越转越快,无论马上的人还是站在旁边观看的人都开始看到绚丽的光彩,接着他们感到自己穿越空间重新见到自己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美的风景。人们都很高兴。木马的转动渐渐慢了,最后终于停下来。人们开始离开。大人带上孩子,情侣相互依偎。爱德华在大门口把他们的雨伞衣服重新交给他们。最开始来的情侣最后才离开。爱德华看着两把雨伞隐没在雨中,然后城堡大门慢慢地关上了。

钢琴不再演奏。壁炉熄灭了。桌上的盘子也消失了。旋转木马熄灭了自己的灯光,城堡各个房间的灯也一间接一间的关上了。爱德华回到卧室。脱掉服务生的衣服,换上宽松的睡衣。他直接拍倒在大床上。他伸手去摸放在枕头边的《麦克白》。他想看一会儿再睡,但他太累了,于是就直接睡着了。

旋转木马城堡
      – rabbit's restaurant
2007.05.05 22:06

和兔子一起流浪 – there you are

尼克和罗比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意,毕竟人们很少看到一只背包流浪的兔子。

尼克遇到罗比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尼克还是个什么也不懂的流浪新手,背着一个破烂背包走在诺兰戈壁的边缘,被不合适的肩带硌得肩膀生疼,无暇欣赏诺兰戈壁那奇异的蓝色夕阳。就在尼克正怀疑自己是不是缺乏成为流浪者的气质,诺兰戈壁著名的太阳雨毫无征兆地倾盆而下。尼克急忙把背包拉到身前,打开它从混乱的物品中翻找伞具。而雨则毫无留情地把尼克身上的衣服和包里的备用衣服全部淋湿。最后尼克终于找到并且撑开了雨伞,于是雨就迅速地停止了——好像有个人打开又关上的水龙头。尼克颓然地坐在湿湿的岩石上,沮丧地看着一塌糊涂的背包。他回想起一年前离开孤儿院的时候,是多么信誓旦旦,如果现在回去,大概他一辈子也无法在哈里那帮人面前抬起头了。这时候披着雨披的兔子罗比正好翻上尼克坐着的岩石,想找一个合适拍摄诺兰戈壁雨后夕阳的角度。

后来尼克就和罗比一起走了。

如今尼克已经是个流浪老手,他知道如何在沙漠中寻找水源,如何在密林中依靠树木的长势辨别方向,如何在薄薄的冰面上行走让它可以承受他身体和他那70L大背包的重量。他依然和罗比一起走,不过他已经不需要罗比的照顾。有时他们也会因为路线的不同暂时分道扬镳,到前方会合。

今天,尼克和罗比翻过阿尔希玛山走进樱城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樱城是座休闲城市,每天晚上很多周边城市的人们会到这里来喝酒唱歌,他们玩到深夜然后各自回家,所以他们从没注意到樱城的清晨是多么美丽。尼克和罗比走在樱城的主街上。这个时间整个城市还隐没在一片黑暗之中,只有街道上的煤气灯泛出点点光晕。樱城的居民都在安睡。他们终于走到那间在流浪者的口口相传中著名的有高高的观景平台24小时营业的小旅店。桔色的灯光穿过窗纱照亮这栋老房子前的人行道,门口挂着大大的牌子写着“OPEN”。尼克想去推门。他透过前门的玻璃看到守夜小伙子趴在前台上睡得一塌糊涂。尼克没有再去开门而是转身坐到马路边。一阵夜风吹过,尼克觉得冷。忽然的,这一刻,在这入夜后恬静的城市里,尼克觉得自己好累,他走得好累,真的好累。

兔子罗比在背后看着尼克,他明白了尼克在想什么,于是他知道,今后他又将是自己一个人了。

天渐渐亮了,樱城的清晨是多么美丽的景色呀。可惜这一天没有人去欣赏。

和兔子一起流浪
     – there you are
2007.05.04 17:40

千年的羽翼 – river city

很久以前,灰羽第一次醒来的时候,他正穿过棉花糖一样的白云堆从天空中落下来。气流迎面扑在灰羽脸上。他不知所措,慌张中下意识地伸手乱抓。可是手只能从云层中滑过。

云层渐渐散开,灰羽看到了下面的风景——森林怀绕着一片瓦顶小屋,窄窄的河流从三分之二的地方把整个镇子分开。而灰羽发现自己正向镇子最高的钟楼上落下去。他继续慌乱地挥动手臂。钟楼的尖顶看上去越来越大,灰羽闭上眼。砰。很疼的。大钟当当当地敲过六下。夕阳暗下去了。

灰羽揉了揉摔疼的胳膊,翻身坐起来。他下意识地展开自己的背后翅膀,风从羽毛间掠过去,沙沙作响。冷。他缩起身。灰羽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到这里。他只记得自己种族的名字“灰羽”。很多年以后,当小镇的人们伐倒森林建立道路之后,他偶然听到一个驾着马车来这里贩货的巫医提到,“灰羽”都是曾经有罪的人,他们聚集在遥远国度栗城中稀释过往的孽业,等待重生。

灰羽不知道栗城在哪里,而从巫医的话语中他判断那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他猜想自己没法到那里去。他只能呆在这里,呆了很久很久。

大钟当当当地敲过十二下。钟楼广场上的人群欢呼起来。新年到了。灰羽坐在钟楼顶,记不清他经历多少个这样的时刻了。他发现人群中的一个小女孩正盯着他看。他微笑着望着她,张开羽翼。沙沙。小女孩睁大眼睛,使劲拽了拽妈妈的胳膊。灰羽并不担心,除了小孩子们和曾经照看钟楼的烟斗爷爷,从来没有其他人发现到过他。开始放烟花了。砰砰啪啪。烟花在灰羽头上散开。金色的,红色的,绿色的。小女孩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了。灰羽收回翅膀,用羽毛包住自己。很暖和。灰羽感到自己困了。

也许是时候离开这里去寻找巫医所说的栗城,灰羽第一次这样想。但是,至少,明天他还不会离开这里。所以他也许还会在这河畔小镇呆上下一个一千年。

千年的羽翼
      – river city
2007.05.03 23:49

一生

建造达迪奥米拉的人没有认真想象这个城市的模样。他们只是草率又固执地开始了建造。于是当城市沿着中心逐渐扩大时,终于再没有人能够维持这个城市的平衡了。作为一个生存的空间,达迪奥米拉无疑是一个失败的典范。比如道路没有疏导人群的行进,反而将他们引导成盘结错杂的乱麻;城市的方向没有带来清新的空气,而是迎进滚滚的沙尘。这一切都向人们说明着最初建设者的潦草和漫不经心。

我到达这个城市的时候仍然懵懂不知,然而却就毫无准备地开始生活在了这里。如今我经常怀疑这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如果那可以是被称为一个选择的话。我和达迪奥米拉,我们是从不同质的存在,也从不想学着去适应对方。于是城市在每次乍暖还寒、乍寒还暖的时候让更多的土尘刺激我的咳嗽病发作;而我则不遗余力地在所有适当的场合表达我对她那作为城市的失败的不屑一顾。

从某一刻起至今,我一直相信一旦机会适当,我和达迪奥米拉都会好不犹豫地抛弃对方——只伴随一点短暂的心悸和思念。然而我们又也许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我们混合了太长时间已经融为一体,难以剥离。也许我已经有无数地机会离开达迪奥米拉,到一个真正让我可以适应、真正愿意适应我的地方。可我宁愿假装对那些机会视而不见,继续留在这个在我早上开窗时,微微刺鼻的土味让我皱眉的空气里。

我,几乎和世间的每个人一样,都必须携带类似的迁就和忍耐走过自己的生命。这是因为当我们到达达迪奥米拉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的那一刻,我们被烙下了诞生的印记。

局 – [剧透, 慎入]

这部"The Prestige"最近唯一一部看了两遍的片子,故事以及Nolan讲故事的手法都很好,就像Nolan的另一部"Memento"一样,两部片子都是看的时候要动脑子但看完又能明白一切,而不会感到故弄玄虚的片子。强烈推荐。

————以下剧透—————-

英文名字是"The Prestige",在片中的意思是魔术中消失后重现的一个阶段,这个词贯穿了整个片子,特别是Angier和Borden死后的两次Prestige。不过中文翻译实在是不好翻,比较常见的名字是"致命魔术"只能说是牵强。在我的理解里,一听到魔术首先想到的就是"trick",然而在这部片子中完全没有"trick"的位置。除去"Prestige",片子里另一个很重要的词是"sacrifice",而Borden说了一很重要的句"that's the price of a good trick"。我不知道真正的魔术师能不能同意这句话,但至少在片中,即使最关键的"The Transported Man"也没有高明的trick,而是紧紧围绕着"sacrifice",正像Angier知道Borden的trick后说"too simple, too easy",而Borden说"simple, maybe, but not easy"。

说到这里,实际上我觉得片子中的这些"魔术"已经超出魔术的范畴,而应该是心计极攻不惜代价的局了(Norlan好像很喜欢这类故事,Memento也是一个"局"的故事)。Angier极尽巧思,一次一次的杀死自己,终于把Half of Borden引入杀局里。然而他还是输给了Borden,因为Borden的一生就是一个局,而所有人都是局内人。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他能看穿Chung Ling Soo。Borden就像他自己评价Chung的,没人能发现魔术的秘密是因为观众以为他只在台上才是在表演魔术,而事实是只要在人前他永远在表演这个魔术。所以从"sacrifice"的角度说Angier还是差了一截,虽然他那个"sacrifice"比较骇人听闻一些。

不过最后Angier还是说了一句"Then you got to see something very special. It was the look on their faces",大概这句话算是回到了魔术的范畴里。

ps. 最后居然有科幻因素实在是出乎意料。奇怪的是这个Transport的idea在科幻世界里看到过~

ps2. 那个China man的名字太好玩了,Chung Ling Soo,程灵素??

不如听雨

引子

写以下文字时耳机里响的是“虫音”。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给了“听见涛声”5星级的评价。莫非我的审美观快从赛伯朋克改到青涩纯情了?汗……

给:记忆中第一次如此多雨的夏季。
另:如果有人总被雨淋,那一定是不认识晴天娃娃的缘故。

不如听雨

(一)
他习惯在露天游泳池里游泳,所以常常晒得很黑。因为露天泳池里的水不会有那么浓烈的漂白粉味道,每次从更衣室进入室内泳池的时候,扑鼻的漂白粉味道都让他几欲作呕。而每次前胸扑在水中时,阳光在后背的感觉格外暖和。

不过8月下旬的天气不再是适合露天泳池的天气。处暑之后天气转凉下来后,平日里人头攒动的浅水区已经寥寥。今天更是阴天,跳下水时冷得激人,他一趟接一趟不停地划水,以免停下来就会发抖。

这时雨在这种天气里并不唐突的落下来,不是霏雨里的淅淅沥沥,而是雷阵雨那种猛然间很大的落下。颗粒的雨滴在泳池里涟漪泛着涟漪的溅起。泳池里其他几个人三步并作两步地爬上岸向着更衣室飞奔。他扒着岸边,却没有上岸,雨水落在头发和肩膀上。他猛吸一口气,把头潜入水中,水流到耳朵里,于是响起了汩汩地流水声,雨水落下的声音被隐没在这水流的声音了。他忽然想从下向上看雨滴落到水面的样子,下意识地仰头的时候水倒流到鼻子里,呛得他难受起来。

(二)
当风蓦地刮了起来时,空气中立刻飘散出阵雨前夕的味道。他等车的公交站旁边正在施工,风扬起土。他侧过多半身,背着风,抬起手臂挡着眼睛,半眯着眼。他的第一滴雨落在鼻子上,去看地面开始湿湿点点。人群开始缩到公交站的檐下,然而风把雨斜着吹进人群。

他从包中拿出伞,背着风,三折伞总是被吹得反折过去。转过身,雨水一下扑到面额上,赶紧把伞打开。完全不用举着,30度角的样子斜搭在肩上,感觉好像有个人在并不全力地推你。下半段的裤子就不可避免的湿了。

车来了。他有点慌张地收折伞。出于习惯地尽量把伞离腿远些避免弄湿已经湿了的裤子,随着人群在雨中挤上车。

(三)
上午还是夏日晴朗的天空,早上上班时走在路上,他一边流汗一边不忘咒骂城市里一年甚于一年的炎热。下午天气毫无征兆地突然转阴,然后就下起雨来。细细密密的雨滴碎落的溅下。

跟着前面不紧不慢地撑开伞的人下车。他一只手下意识地遮着头另一只手扶着包,踮着脚拣着积水不深的路,半蹦半跳地走向城铁站。凉鞋的前沿总是不能避免地带起地上的雨水,于是凉鞋的前沿和脚趾没走几步就湿乎乎的。

城铁站的顶棚的一部分是塑料,雨水打在上面“砰砰”地格外响。他站在白色箭头旁等着城铁来车。大概是雨大起来的缘故,一会儿“砰砰”声变得轰轰隆隆地响彻周边。他听不见旁边人聊天的话语,他没有听见城铁进站的广播,他甚至分辨不出城铁开动的声音。除了嘈杂一片,他什么也听不见。

车门在他面前打开,水顺着车顶留下来滴滴答答地。他伸出左手托在头边,跨进门口的时候,一滴雨落在掌心,另一滴雨落在右边的肩膀上。车开动起来,车门关上的时候雨落的声音已经小了,一出车站就只剩城铁开动的声音。他拿出mp3,音乐淹没了周边。

(四)
并没有什么风的闷雨,然而因为想快点到家的他把车蹬得飞快,所以还是顶风冒雨前进,雨斜打在身上的感觉。

他最讨厌淋雨骑车。
雨水落在裤子上,于是裤子的上半截就贴在大腿上;
雨水打在眼镜上,于是眼前的现实成了收遮挡的清晰;
雨水溅在头发上,于是湿漉漉的头发粘到前额;
这一切都让人难受。
冒雨骑车让他感到窒息。

前面一辆公交车到站慢了下来,他猛踩两步想趁着上车聚到车门之前从内侧超过去。这时车顶蹭到了路旁的伸展出的树枝,于是在树叶沙沙的响动中,叶片上积存的水珠噼噼啪啪地落下来,落在他的头发上,肩膀上,胳膊上,腿上。

(五)
如果不是路边的积水洼上密密的波纹,完全不像是下雨的样子。身体的感觉就像是并不闷热但是湿度很大的天气,单是潮,完全感觉不到雨水落在肌肤的感觉。所以他手里握着邦的整整齐齐的伞走在雨中。

不知道是不是清洁标准的问题,雨天里的过街天桥都无可救药的脏。那种带圆点凸起的防滑塑料地皮,被粘着泥水的人们踩过后,那泥水就或多或少地留在那里。红色的地皮上不规则的黑色污水十分恶心。于是每到下雨天不得不走过街天桥的时候,他总是或前倾着身子或向后微仰脚使劲抓地,走在天桥两边给推车人留备的斜坡上。

走进写字楼的大门,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有点潮乎乎的但是完全不是淋雨落汤的样子。然而习惯地用手梳理了一下头发,收回手,把手掌摊开到眼前,上面清晰地满是雨水。

(六)
他将头抵在车窗上,额角冰凉的感觉。天已经黑了。雨也渐渐小了。路面没有干,尽力地反射路灯,但也只能是一团模糊的光亮。

雨天的缘故,夜间仍然在堵车。急刹车,他用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司机咒骂了一句,拍住喇叭,嘀的长响。然而等了一会儿却只得熄灭了发动机。引擎不再轰鸣。

他侧耳倾听;
夜细雨沙沙。

朝花夕逝(前篇)

硬盘上新开了一个集子,名字是“熵恨”——这两个字和“霏昀”是同妙的(还有人知道“霏昀”的意思吗?)——集子的序言是这样的:

用这部集子,记录我最真实的情感。对于容易陷入美化过去和缠绵幻想的我,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为了遗忘和纪念。

集子的名字源于我从网上看到的这句钟爱的话——以下是我复述的版本:

“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揭示了宇宙最终的去向,也是这世间恨的来源。爱,是对恨的宣战。”

—————————————————————–

他已经老了。

他的头发变了颜色,他的瞳孔浑浊起来,他的皮肤渐渐松弛,他的身材也佝偻了。看上去,他已经老了。

他曾经是个年轻的人,看到鸟儿于是去旅行。走过很多地方,绝望地坠入雪山的冰缝,慌乱地在丛林中被猛兽追逐,懵懂地闯入不知习俗的村落。后来忽然之间,他停在这里,他依然年轻。然后在这里,他已经老了。

他没发觉自己的老去。他无法发觉,他一直停在那里。他无法注意今夜的容颜老于昨夜,于是忽略了堆积的变化,但是,确实如此,他已经老了。

总之,他已经老了。

深入森林,渺无人烟。他落脚在这里。他已经忘记了语言。每天他被香气叫醒,简单地在泉水中汲饮,在林中采集,不离开方圆的距离。日复一日,他守在她身边。

他爱上这朵花。他见到她时还是年轻的人,现在他已经老了,但他一直和她在一起,她从没凋谢,一直伴随。他已经忘记了语言。他无法形容。他知道这种感觉,美妙的感觉。

每天入夜,花香渐渐淡去,空气凉下来。然后他感到倦了,睡了。阳光再次穿过树叶间隙飘落的时候,他又会再次醒来,在香气中醒来。

日复一日,然后,他已经老了。

他感到累了。他觉得自己变了,虚弱了。他没发觉自己已经老了。他爱上了她,他忘记了自身,他没办法注意积累的变化。但他确实老了。

他意识到了似的,更加迷恋地爱上了她。从早到晚,从醒来到入眠。他是如此爱她,几十年都没有凋谢的花朵,多么神妙呀,相依相偎,相互陪伴。

他这样想着,日复一日。

终于,入夜了,花香淡去了。他感到倦了,睡了。他的瞳孔扩散开来,他的皮肤变得寒冷,他的身体逐渐僵硬。

于是,他死了。

最后的流水帐——后面的话

后面的话

习惯性的加上这个,虽然并没有特别想说的话。今天已经是快开学的日子了,已经在着手宿舍的事情了。前紧后松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表现了人的喜新厌旧,可惜这次自己又犯了这个毛病。

遗憾我没有精力把一个半月之内的事情全部流水出来——现在我发现,我以为是高潮的这5天的时间也不过是个引子,从结局到现在的时间的引子。或许我也不愿意把所有的事情全部流水出来,有些事是只能鲜活地留在记忆里回味的,无论记忆可不可靠,也许记忆不能可靠,但是却能永远鲜活。文字可以精确,图像可以精确,但我不要精确的,我要可以活着的,可以变化的,可以体味的,可以感受的,同时也就是不给予机会遗忘的。

所以说到底,活的记忆和死的文字也没有区别,所以我连记忆也不要。

留点回忆行不行?要留,就留下你的人。

只是如此。

最后的流水帐——第5日

公元2006年7月7日   农历丙戌年六月十二   天气阴   宜拆卸出行   忌祭祀祈福

0点是在石舫上度过的,当时我没想起来的是,这天是我小学、中学、大学所有同学中最有名的那个,安然同学,的生日——目前还是生日不是诞辰22周年纪念日,如果他表现良好的话,大概就只需要再在限制自由的地方呆上15年的时间。这是一个冷笑话。

关于蜡烛的事,已经交待的差不多了。忽然想到觉得要说的是,那种放在锥形玻璃中的蜡烛真是好看——虽然那种蜡烛因为容器形状的原因只能点燃一半。另外就是蜡烛的来源,得感谢hamibobo投资了一部分,另外部分的钱我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还没有还——在我检查这部分文字的时候已经换了。

很多蜡烛不断地被点燃,然后吹灭,然后再点燃。空气里弥散着燃烧蜡油的味道,而石舫则着落了片片蜡痕。旁边好像还坐着一些留学生,注意力一直没被吸引过去,所以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只知道他们在那里。

当蜡烛燃烧的差不多的时候,开始坐到石舫的边沿唱歌,很多人一起。面向着博雅塔。在夜间,那化作一个深色的单影落在浅色的天幕上,并不是那么有立体感。

奇怪的是,在这分别日子的开头处,涌出自己脑海的仍然是转婉的情歌,也许因为再见不是太难的事情吧,又或者我真的不是那么能感伤于友情的人吧,又或者当时情歌也不是太唐突的缘故吧。

又一次和大师唱了“恶搞冥王篇”里面的“七里香”版本:

十三年前我忍无可忍拉他到海边
踹进黑屋向里面灌水一遍又一遍~

最后在离开石舫之前,和包子猫熊拿着蜡烛照了那张觊觎已久的合影,不过还是要怨念……因为照虚了……

然后一些人一起决定要去避风塘,这是2点多的时候吧。

北京的夏夜,今年并没有什么桑那天出现,所以在晚风里空气凉爽甚至是有点冰冷的感觉。心情也因此变得清新。踩着那块湖中立起的石头,离开石舫而重新站到地上。从红楼的那片平房前转过。途经刚才还是处于画面背景里的博雅塔。步出东门。从夜路的车前跑着横穿马路。接着就走在无人的人行道上——写这文字的瞬间忽然理解到为什么人们会把生命的这个时节叫做“黄金时代”。

Be For Time,包了个房,人多分成两桌,自己这边一直在打99——旁边一桌曾经有麻将、军棋、升级,初中以后自己打牌就一直非常懒惰,并不太顾输赢。所以跟我分在一拨的总是输多赢少的影子,十分不好意思。另外就是感觉大家其实都很困殆的样子,不过这么多天之后,困殆才是正常的状态。

待到7点多,走出Be For Time,对于路上奔走上班、上学的人们来说,这是个非常平常的清早。想拚车打的回宿舍,没有人响应,于是迷迷糊糊、半睡半醒地往宿舍走。快到宿舍的时候,很多人说去吃早饭,自己实在没什么力气里,回到宿舍Q上留了几句言道别,倒头就睡——大师刚好起床要去上班——这是在45甲443的最后一觉,文字到这里的时候注意到这一点,

醒是什么时候,已经不记得了。中午吃没吃饭也不在印象里。

起来以后把被褥打包了,于是床就像2002年8月31号那天一样只剩一个光板了。装被子的印着北京大学宿舍的袋子的拉锁坏掉了,于是只好用胶带把袋子绑起来,好难看。然后就把被子放到大三小孩的宿舍去了。

回来后帮着大腕把东西收拾好,然后下楼找了辆面包把东西拖到北师大他lp那里。小小和馒头以及老茂在那里张罗着不知道要把谁的显示器卖掉,我听了好几遍也没搞清楚,大概是自己昏昏沉沉的缘故。楼下的黑车真是多,俨然一幅交通枢纽出口的样子,再加上板车和拾荒者,感觉是从未有过的狼藉狼藉。车子开到北师大的价钱不记得了,只记得倒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景物前进,幻想着自己停滞不前,幻想着时间停滞不前;只记得倒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景物静止不动,幻想着自己在倒退,幻想着时间在倒退。

从北师大回来,极度的饿,所以中午应该是没吃东西,也就是快24小时没吃东西了。跑到海淀图书城那里的伊布拉面,吃了碗硬邦邦的面条,不是什么值得纪念的饭——以后的机会依旧无比的多。

回到宿舍,不能否认浓重的散的气味。住了4年的西晒的房子,这时却没有一丝阳光,天是暗的,颜色很深。人们还在宿舍里各忙各的,比如馒头在聊天;大条在刻盘——如果不是在鼓捣那个不会用的DV的话;自己在那里处理不打算拿回家的东西。大二从上海拿回来的杯中烛——当时的蜡烛最下面有贝壳海星,还有隐隐的蓝色——时光的磨砺,如今蓝色已经褪去,变成不怎么好看的蜡烛了,用不怎么会用的砂轮打火机点起这个蜡烛,看它在那里烧。杯中烛从来是烧不完全的,待到捻心没入蜡油,便再也点不起来了。于是在阳台下打碎它,小心地将果冻一样的蜡质拣出了——需的小心扎手的玻璃碎片,挺丑的不可爱,拨弄了一会儿就扔掉了。

大师下班回来。不记得谁请吃冰棍。

伟大的ip——57.144,留了影。我的第一瓶Gordons Gin的瓶子,留了影。大一时候沈星签给自己的海报,留了影。Dior香水试用装,留了影。阳台上最后也没顾得上卖掉的各种瓶子,留了影。窗外看了4年的量贩式KTV的霓虹,留了影。所有宿舍的门牌,留了影。水房,留了影。楼道,留了影。

快9点了,回家吧。找大腕和大师扛着一堆东西。大包小包的,出门口,wv~443;大包小包的,下楼梯,wv~4层;大包小包的,除楼门,wv~45甲;大包小包的,出校门,不过这个就不用wv了。

打车,回家,很快很快,大腕跟着,帮着把包拖到电梯,拖进家。然后就下楼陪他等公交回学校。但是很晚了,明显没有公交的样子,等了半天,只有一辆看着像司机下班回家的车毫不减速的呼啸而过。于是就只能打车回去了。

一个人走回家,在高楼之间,风清爽地吹过,完全不会用文字描述的心情。只是当时在短信里写道“真是平淡的结局”,在短信和blog里写道“不是电影的结局却是生活的结局”。

所以这里,就是结局吧。

通灵(一)(二)并序

这里第一次提到要写这篇,我发现里面说的几天还真是蛮长的……

第一章也改了很多,所以一起贴出来,实际上我也现在还不知道这会是个怎样的故事,sigh,可能还是会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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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起来这篇的灵感最初来自哪了,不过演化下来就成了含蓄的纪念了。
把背景设定到“废铁镇”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故事和“废铁镇”也没什么具体的关系,只是恰恰最近看了“铳梦”而且觉得这个背景(赛伯朋克的味道)很合切自己的风格罢了。如果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废铁镇”、“沙雷姆”和“耶鲁”的信息就去看木城幸人的“铳梦”吧。

一 通灵客
(一)
西部都市离天空之城沙雷姆很远,即使白天出门也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而晚上就根本看不到,这使我的心情有了些许的好转。因为四面被沙漠所环绕,无论白天黑夜这里的空气总是颗粒蒙蒙的感觉。季节转换天气冷了下来,路边的乞丐点起了堆火,火光在这空气里就被泛化成了雾蒙蒙的光辉。因为传说在这个地区最近流窜着强夺合成人脊梁骨的罪犯,我将围巾向上拉了拉挡住切在脸颊上的寒气加快步速走出这邋遢的街道。转过来街角就是繁华的娱乐街区,一踏入这里就有穿着暴露的阻街女上来打招呼,我不理不睬地绕开她们沿着街边数着房子走下去。按照提示,数过12间房屋之后我停在了这间门帘破烂在近旁霓虹大亮的赌场衬托下几乎无法发现的小屋前。只要需要你总能找到帮你解决问题的人,而我来到这里因为并不怎么广泛流传的说法是,这里有地表上最好的“通灵客”。

(二)
屋里的装饰比我想象的要普通得多——只是个办公室,书桌将两把椅子隔开。电灯而不是蜡烛;桌上的一叠文件夹也替换了水晶球。我坐下点上香烟,嘴里喷出的烟雾倒也不能增加我以为会因烟雾缭绕而有的神秘气氛。

“这屋里禁烟。”内侧房门里挤出一个邋遢的胖子——我希望体重和通灵能力没有联系。
“为什么?”
“我讨厌烟的味道。”

至少这是一句比“尼古丁会影响我通灵能力”更容易让人信任的话。我将烟在手掌上碾灭。
“Nior先生?好的,您很准时。”胖子坐下的时候下巴上的肥肉泛起一道波纹,Edward Ralph,如果想和死人打交道,红龙酒吧里联系人都会向你推荐他——当然,负担得起价钱的条件下,“我看到你传过来资料了,订金也已经付过了。嗯,一切都没有问题。联络你过来是因为按惯例有些事应该当面确认一下,你的确想和死去的人交谈,是吧?”
“是的。”
“嗯,事实上这种事几乎总是起不到任何帮助,比如有些人希望向死人讨债……这很可笑,哈哈。我想他们已经疯了。所以……”
“我以为你已经看过我的资料了。”我打断了他,因为讨厌听别人说一些并不好笑的笑话。
“啊,是的,是的。我看过,你的想联系的对象……”胖子打开桌上的一个文件夹,“Faye Lydia,是个赏金猎人。恩,这没什么不同,我只是想提醒你,和死者交谈通常并不能带来多少好处,当然有些情况例外,比如找些被死人藏起来的东西。让我看看,也不是这种情况……你是想问她还有什么话对你说。”
“是的。”

胖子合上文件夹,“Nior先生,我的提醒可全是出于好意。不过只要你确定没有问题就可以了。另外你大可以放心,交谈的内容决不会被泄漏出去的,我的信誉一向很好。”他说着咧嘴笑一笑,恰好露出嘴里的银牙——可以从死人嘴里知道秘密的人能一直活着,说明他和死人没什么区别,不过我倒是不怎么关心这一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和死人交谈并不是总能成功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和流魄交谈——也就是那种留恋现世不愿意去冥界的魂魄,才有意义。因为一旦决定渡过冥河,就要喝冥河的水,也就会丢却以往的记忆。如果死者已经失去记忆,你可以选择放弃这次业务,不过订金是不退还。我想你之前应该清楚这一点。”
“是的。”
“好的。Nior先生,你可以回去了。如果联络到死者我会通知你的。”
我站起身,拉起围巾走出了小屋。

 

二 黑客
(一)
这个人应该是个“原质”主义者——一群崇尚生物人体的人,因为如果当“病毒”刚从手臂侵入时及时更换合成臂的话,就不会是现在这种“病毒”侵入脊髓的后果。实际上对于从事他这种工作的人使用人体原生的手臂本身就是一件很让人诧异的事情。不过不论他是不是“原质”主义,我们现在必须为他更换一个合成身体了,也就是说手术之后只有他的脑还是原生的。如果他真是一个“原质”主义那么这将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而且我也怀疑如果手术成功当他清醒以后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或者说能不能继续活下去。好在他的家庭许诺的是只要可以使他在生理上活就能得到报酬,而不用在意情绪上的事。

这是个繁琐的手术,网络上少有类似病案的记载。显而易见的原因,除了愚蠢的“原质”主义者没什么人会让“病毒”侵入脊髓;像他这种有钱替换合成身体的“原质”主义则几乎没有——这些“原质”主义的偏执狂整天忙着抢劫、制造爆炸而没什么时间挣钱,我手头病案中家伙的特殊之处在于他来自有背景的家庭。

手术需要两个人来完成,一个生物学上造诣很深的“黑客”在现场负责脑的分离和连接,而我则负责抑制生物体濒死时“病毒”的扩散——主要是保护脑不被侵入,这件事可以通过网路来远程完成,这样我就可以不到现场,也就可以在白天进行这个手术。我很满意这一点。

(二)
生物计算资源的发现过程一直是个谜,最被接受的说法是生物计算资源是天空之城沙雷姆在地表的实验。现实的状况是地表上最好的专家对生物计算机的运作方式也是一知半解。所以直到这种机器已深入生活的每个角落,人们才发现它会发生变异并将这种变异在网络节点之间传递——这是真正的“病毒”(生物学角度讲可能更近似于微生物,“病毒”是计算机角度的习惯说法),无论对机器还是对人都会产生影响——而这时人们对它的依赖以使人们甘冒风险也不愿它被替代了。于是出现了一种专门捕获清除网络间生物计算机异变的职业,人们复活了一个已经“死亡”的古老词汇来称呼这些人——“黑客”。

(三)
沙雷姆的废料每天定时的倒向地面,在离废铁镇不远的地方堆成一座小山。从室内到室外的过程需要适应空气里那股难闻的馊味。从小时候开始我就对那像飘浮在空中山峰一样的沙雷姆心存恐惧,随着年纪的增长这种恐惧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终于有一天我在街上蹲在沙雷姆投下的阴影里痛哭流涕,而恰好奔驰而过的飞行器使我不得不拥有一个新的合成身躯。从此为了躲避天空中那巨大的幽灵,我就只能在天黑后走出房子。十几年不见阳光的生活使我的脸白得惨人,Nior这个名字又不是太特别,于是红龙酒吧里的人就开始称呼我“苍白的Nior”。

我每周都要到红龙酒吧几次,但不是因为这里的酒。老板Bati是个蹩脚的调酒师,所有他调的酒都会加入比惯常分量更重的利口酒——只有他自己才认为这是他的个人风格。不过红龙的确是废铁镇最有名也是最好的联络人聚集地,我2/3的生意都是从这里来的。老Bati和我关系很好,我是少数几个在红龙接手生意而不需要交费的人,当然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我的帮助下10年来老Bati的系统(主要是他的网络交易)从没有出过差错,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和废铁镇一周不下雨的概率差不多——废铁镇的天气是由沙雷姆控制的,他们规定每周有3次降雨来清洗空气。所以如果你发现了什么奇怪的难以对付的计算机变异,联络人就会向你推荐“苍白的Nior”,这个时候这个名字听起来也蛮顺耳的。

后来的事情证明这天对我是不同寻常的一天,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点。我坐到吧台,拒绝了老Bati完全是出于善意推荐的他突发奇想试验而来的调酒,而要了一杯哥顿金。因为前天刚刚我接手了“Aka公司总裁家里一些私人的病毒清理工作”——传说和总裁信奉‘原质’主义的儿子有关,所以在这桩生意结束之前不会有联络人来找我。今天我到这里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习惯。我无聊地环视着在各个桌子窃窃私语的人们,最后注意到一个正在和联络人Jimmy谈事情的女孩。

不久之后我知道了这个挑染着淡蓝色头发、喝着君度加冰的女孩的名字——Faye Lydia。

 

——To be continued